调查建议的内部监控
主席希望所有已接受的建议都能得到及时采取行动和实施。
出于透明度和公开性的考虑,调查要求负责每项建议的机构公布他们将采取的回应步骤以及这样做的时间表。
除非另有说明,机构应在建议发布后六个月内这样做。调查已商定一个内部流程,以确保有效监控已接受的建议,详情如下。
监控流程
调查将致函该机构,要求其在未来三个月内公布答复。
如果未发布答复,调查机构将进一步发送一封信,要求该机构立即发布答复。
如果未发表答复,调查机构将发送第三封信函,指出调查机构对该机构尚未公布其答复感到失望。调查将公开声明已致函该机构。
如果尚未发表答复,调查将要求该机构说明未公布答复的原因。 调查机构将公开声明其已要求提供此信息,收到的答复将公布在调查机构的网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