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 大流行对英国 4 个国家医疗保健系统的影响(模块 3)

关于本模块

第三模块于2022年11月8日星期二开课。该模块探讨了政府和社会对新冠疫情的应对措施,并深入剖析了疫情对医疗卫生系统、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影响。内容涵盖医疗卫生治理、基层医疗、英国国民医疗服务体系(NHS)的积压病例、疫苗接种计划对医疗服务的影响,以及新冠后遗症的诊断和支持。.

该研究考察了医疗卫生系统应对疫情的能力,以及这种能力在新冠疫情期间的演变。研究分析了初级、二级和三级医疗卫生部门及服务,以及人们在疫情期间的就医体验,并辅以实例说明。此外,研究还探讨了与医疗保健相关的各种不平等现象(例如死亡率、个人防护装备和血氧仪的使用情况),并在一个单独的模块中对此进行了更深入的探讨。.

英国第三份新冠疫情调查报告关注的是疫情对英国医疗系统的影响。我可以将其概括为:我们勉强应付了。

医疗系统一度濒临崩溃。医护人员承担了前所未有的照护病人的重任,这给他们、他们的家人、病人以及病人的亲属都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多亏了英国各地所有医护人员的卓越努力,才勉强避免了崩溃的局面。

尽管做出了这些努力,一些患者仍然没有得到他们通常应得的护理水平。医疗系统承受的巨大压力前所未有。医护人员被迫连续数月在难以承受的压力下工作。

我们无法预知何时会再次发生疫情,但可以肯定的是,未来还会有另一场大流行病。我的这些建议综合起来,应该能让英国更好地应对下一次疫情。这样做,我们就能避免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惨重的人员伤亡。我敦促英国各级政府各自以及共同努力,及时全面地落实这些建议。

英国 Covid-19 调查委员会主席希瑟·哈利特男爵夫人

建议

英国政府必须确保设立一个机构(相当于英国感染预防和控制小组),以便在未来任何疫情爆发初期能够立即召集,负责审议和制定感染预防和控制指南。
适用于医疗保健机构。该机构必须:

  • 在疫情期间,要有明确的责任划分和清晰、预先定义的角色和职责范围;
  • 拥有多学科成员,包括病毒传播科学领域的专家以及具有临床专业知识的专家;
  • 确保其指导意见考虑到所有可能的传播途径的风险,直到出现充分证据排除特定途径为止;
  • 确保指南清楚地解释所建议的预防措施的基本原理。

英国政府、苏格兰政府、威尔士政府和北爱尔兰行政机构应发布指导意见,以便在未来发生疫情时实施医院探视限制。

该指南应明确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应实施、升级、降低和取消探访限制,以及各级别的具体措施和豁免情况。该指南应遵循以下核心原则:

  1. 所采取的措施应尽可能做到限制性最小,无论是在严厉程度上还是在适用时间的长短上。
  2. 限制措施应在最基层层面决定和实施。
  3. 除非在特定级别实施限制,否则信托机构和卫生委员会应根据当地风险决定限制措施的严格程度。
  4. 与公众沟通时必须清楚地解释已采取的措施以及实施限制的原因。

该指导原则应每三年根据调查报告模块 1 报告(建议 4)进行审查。

英国政府、苏格兰政府、威尔士政府和北爱尔兰行政机构应与包括卫生局和信托机构在内的雇主合作,审查合格的口罩佩戴测试员的配备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增加测试员人数。应根据调查报告第一模块(建议4)的规定,每三年审查一次合格口罩佩戴测试员的配备情况。

英国健康与安全执行局和北爱尔兰健康与安全执行局应更新其对雇主的指导意见,强调需要确保有足够的适配性测试能力。

英国政府、苏格兰政府、威尔士政府和北爱尔兰行政机构必须确保卫生数据和数字系统能够在未来疫情大流行时快速准确地识别出患病或死亡风险较高的人群。这应包括采取行动改进卫生数据系统和患者记录保存,具体措施包括:

  • 通过实现更精细的诊断编码来改善患者数据;
  • 确保初级和二级医疗机构的医疗记录兼容;
  • 实现跨多个健康数据集和系统的安全数据共享和链接,以识别高风险人群。

英国政府、苏格兰政府、威尔士政府和北爱尔兰行政机构应与负责提供服务的组织合作,制定应对疫情期间紧急和急救护理能力激增的计划。

计划必须确保有足够的劳动力能力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包括所需员工的数量和类型、招聘和培训安排。

这项工作应作为调查报告第一模块(建议4)中推荐的全系统民事应急战略的一部分来完成。相关计划应予以公布,并每三年进行一次审查。

英国政府、苏格兰政府、威尔士政府和北爱尔兰行政机构应与各医疗信托机构和卫生委员会合作,确保疫情应对计划包含切实可行的步骤,以迅速扩大医院收治重症患者的能力。这应包括能够提供多层次和多类型器官支持的重症监护服务,以及必要的设备、物资、空间和人员,包括人员调配和培训。

所有信托机构和卫生委员会都必须保存一份易于查阅、及时更新的信息记录,以便在其运营的医院实施这些计划。这应包括重症监护扩建的技术方面,例如电力、通风、氧气和废物管理系统。

应公布扩大产能的计划,并每三年进行一次审查,作为调查报告模块 1 报告(建议 6)中建议的疫情应对演练的一部分进行测试。

英国政府和地方政府应发布一项全英国范围的框架,制定道德和操作原则,以指导在疫情期间成人重症监护资源饱和的极端情况下如何分配这些资源。

该框架必须:

  • 通过与公众的全面互动,并与医疗保健、法律和伦理领域的专业人士以及医疗保健专业人员监管机构共同制定;
  • 明确制定使用该工具的触发条件,至少部分依据英国范围内衡量重症监护能力压力并促进互助的系统(例如英格兰使用的 CRITCON 工具);
  • 明确临床医生在应用该框架时的法律和专业责任,并通过指南向临床医生清晰解释这些责任;
  • 应根据疫情期间的最新患者数据定期进行审查,并且任何未来的使用都必须进行评估并公开报告。

完成这项工作的计划和时间表应在本报告发布后的六个月内公布。

应将该框架的应用作为调查报告模块 1 报告(建议 6)中建议的疫情应对演练的一部分进行测试。

英国政府、苏格兰政府、威尔士政府和北爱尔兰行政机构应与其各自的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保健雇主合作,制定针对各国的具体机制,以便在发生疫情大流行时系统地收集、分析和发布有关医护人员死亡的数据。

英国统计局应与数据提供者合作,确保英国四个地区的数据具有可比性。

英国政府、苏格兰政府、威尔士政府和北爱尔兰行政机构应与各信托机构和卫生委员会合作,在英国范围内建立和推广一个标准化的流程(例如 ReSPECT,即紧急护理和治疗建议概要计划),以便临床医生确定并记录患者对未来护理和治疗的意愿和偏好,从而为个性化决策提供依据,包括“不进行心肺复苏术 (DNACPR)”通知。

英国政府、苏格兰政府、威尔士政府和北爱尔兰行政机构应与医疗机构雇主和专业团体合作,制定计划,从疫情爆发之初就大规模地为医护人员提供有效的支持。这些计划应涵盖疫情期间和疫情后将提供的支持的性质和力度。

四国政府应制定同伴互助探访计划,从疫情爆发之初就重点关注压力巨大的急症医院科室。探访的目的是支持一线医护人员,了解他们面临的压力,并探究他们可能需要的进一步支持。

调查组尚未收到对第三模块(医疗保健系统)报告的任何回复。